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根据《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荐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级人民调解员和省级人民调解能手的通知》要求,稻城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省级人民调解员评星定级”推荐工作。
一、组织动员。转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荐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级人民调解员和省级人民调解能手的通知》,各乡镇、村(社区)、司法所根据文件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召开辖区内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明确目的意义,引导每名调解员主动参与到评星定级推荐工作中来。
二、摸底排查。组织各乡镇、村(社区)、司法所根据文件精神对照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工作能力、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时间、群众满意度,对辖区内调解员进行逐一摸底排查。
三、规范申报。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考评结合原则,对照评定条件自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推荐人民调解组织和县司法局对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后决定推荐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一级调解员各一名报州司法局。